音乐教案 点击: 2019-04-20
南淮十三中教室喇叭使用管理规章制度
教室喇叭是我校传递教学相关信息的重要设备,严禁师生随意剪断线路、破坏设备等,若由此造成无法正常使用,带来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录音机是重要的语音播放设备。不用时必须放置在电教柜内,并加锁锁好,由专人负责电教柜的钥匙,确保安全。没有电教柜的班级,由当堂课使用录音机的教师带回年级组办公室妥善保管。录音机不得随意摆放或任由学生在课余时间用于娱乐活动等。学校给起始年级发放录音机补助费,所购录音机将由年级组统一管理,信息中心监管。
电教设备的借用期,以学期为界。学期开学初,必须由各班班主任到电教室填写《电教设备借用单》后开始借用。学期结束前,必须如期归还电教室统一保管、检修。如有特殊情况,假期期间需继续借用的,必须到电教室办理续借登记。
若由于使用或保管不当,造成电教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,借用人(各班班主任、其他借用人等)须将设备送至专业维修部进行维修或按照学校“电教相关公物损坏赔付条例”进行赔付。正常损坏,请及时到电教室报修。